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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课堂| 按时缴纳保费的重要性

发布时间: 2022-08-24 点击量:

一、真实案例

2021年11月,方女士到柜面办理重疾理赔时,工作人员发现客户在2020年3月份投保某保险产品,因在第二年缴费期内未正常缴纳保费,保单目前处于中止状态。客户于2021年7月办理复效手续后8月份被医院确诊重疾,根据合同约定办理复效后重疾险需重新计算90天等待期,等待期内出险,无法按照保额赔付,退还全额保费合同终止。经核实,保险公司已在缴费前、划账失败后进行多次短信提示及电话回访,客户均未在宽限期内缴费成功。

二、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本案中,方女士作为投保人,依法负有按时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但在宽限期六十日内方女士未按时缴纳保费,导致合同中止,宽限期60日后方女士发生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另根据方女士投保的重疾险条款中保险责任明确规定: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二)达到疾病终末期;(三)身故或全残,我们将向您返还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费(无息),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消费者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交费时间交纳保费,避免保险合同失效丧失法律效力,效力中止后被保险人不受保险合同的保障。

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交付续期保险费,则自宽限期届满日次日零时起,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效力中止期间最长为两年,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您的保单效力一旦中止,不仅损害自身利益,同时您自身将失去保险保障,若发生保险事故,您将承担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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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课堂| 按时缴纳保费的重要性

更新时间: 2022-08-24 点击量:

一、真实案例

2021年11月,方女士到柜面办理重疾理赔时,工作人员发现客户在2020年3月份投保某保险产品,因在第二年缴费期内未正常缴纳保费,保单目前处于中止状态。客户于2021年7月办理复效手续后8月份被医院确诊重疾,根据合同约定办理复效后重疾险需重新计算90天等待期,等待期内出险,无法按照保额赔付,退还全额保费合同终止。经核实,保险公司已在缴费前、划账失败后进行多次短信提示及电话回访,客户均未在宽限期内缴费成功。

二、相关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本案中,方女士作为投保人,依法负有按时交纳保险费的义务。但在宽限期六十日内方女士未按时缴纳保费,导致合同中止,宽限期60日后方女士发生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另根据方女士投保的重疾险条款中保险责任明确规定: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初次患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二)达到疾病终末期;(三)身故或全残,我们将向您返还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费(无息),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

消费者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交费时间交纳保费,避免保险合同失效丧失法律效力,效力中止后被保险人不受保险合同的保障。

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交付续期保险费,则自宽限期届满日次日零时起,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效力中止期间最长为两年,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您的保单效力一旦中止,不仅损害自身利益,同时您自身将失去保险保障,若发生保险事故,您将承担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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