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和谐动态 > 新闻中心

7月新规来了!事关民生、出行、钱袋子……

发布时间: 2022-07-16 点击量:

7月,一批重磅新规将落地实施。不动产权登记终止收取5元印花税、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扩围等等,更多新规影响出行、购物、钱袋子。。。

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扩大至批发和零售等行业

7月起,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扩大至批发和零售等行业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不动产权登记终止收取5元印花税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终止代征印花税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收范围不包括“权利、许可证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2022年7月1日起终止印花税代征业务。为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权益,对多缴、错缴、重缴且未满三年的印花税,国家知识产权局请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12月1日(含)前,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12月1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分批为权利人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

化妆品生产进一步规范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将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都要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证监会修改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

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进行了修改,自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在规章层面确立了对派出机构进行监管问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派出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予以问责,并明确了中国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明码标价的形式做了进一步细化,规定经营者可以选择采用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商品实物或者模型展示、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金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同时提供多项服务的行业,可以同时采用电子查询系统的方式明码标价。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发布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等的参考样式。

淋浴器 、净水机纳入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

实施水效标识管理,有利于推广高效节水产品,提高用水效率,推动节水技术进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我国节水产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水效标识。

铁路旅客携带和托运物品有新规

自7月1日起,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将正式实施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目录》对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爆炸物品类、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等属于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作了部分调整。易燃易爆物品划分为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新增公务用枪、地雷、烟花(含冷光烟花)、军用或者警用匕首、弩箭列入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

7月新规来了!事关民生、出行、钱袋子……

更新时间: 2022-07-16 点击量:

7月,一批重磅新规将落地实施。不动产权登记终止收取5元印花税、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扩围等等,更多新规影响出行、购物、钱袋子。。。

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扩大至批发和零售等行业

7月起,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扩大至批发和零售等行业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不动产权登记终止收取5元印花税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终止代征印花税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收范围不包括“权利、许可证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2022年7月1日起终止印花税代征业务。为更好地维护权利人的权益,对多缴、错缴、重缴且未满三年的印花税,国家知识产权局请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12月1日(含)前,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12月1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分批为权利人办理代征印花税退还业务。

化妆品生产进一步规范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将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都要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证监会修改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

证监会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进行了修改,自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在规章层面确立了对派出机构进行监管问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派出机构及有关责任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予以问责,并明确了中国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明码标价的形式做了进一步细化,规定经营者可以选择采用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商品实物或者模型展示、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金融、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同时提供多项服务的行业,可以同时采用电子查询系统的方式明码标价。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发布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等的参考样式。

淋浴器 、净水机纳入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

实施水效标识管理,有利于推广高效节水产品,提高用水效率,推动节水技术进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我国节水产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淋浴器、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淋浴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净水机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2022年7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23年7月1日前加施水效标识。

铁路旅客携带和托运物品有新规

自7月1日起,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将正式实施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目录》对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爆炸物品类、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等属于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作了部分调整。易燃易爆物品划分为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新增公务用枪、地雷、烟花(含冷光烟花)、军用或者警用匕首、弩箭列入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