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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非法集资案例

发布时间: 2023-09-22 点击量:

【典型案例】

X公司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在线下渠道,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采用发宣传单、办活动、发广告等方式宣传,客户通过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匹配X公司虚构的信贷客户借款需求进行投资,投资款被转移用于公司还本付息、生产经营等活动。在线上渠道,假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之名,归集不特定公众资金设立资金池,控制、支配资金。其操作手段有三:第一步是成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第二步是以保本高收益诱导公众出资。第三步是违法归集、控制、支配、使用资金。

【案例分析】

1.X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设立资金池,扰乱金融秩序,破坏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X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线下采用发放宣传单/举办活动/发布广告等方式,在线上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名义向社会公开宣传集资。

3.X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利用多种宣传手段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广泛集资,涉及面广,给社会公众造成侵害较大。

4.X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违背金融投资规律,进行虚假宣传,利诱客户投入资金。

【风险提示】

1.社会公众应当树立科学理性金融投资消费观念,切勿只顾追求高收益就稀里糊涂投资了业务不懂、风险不明的项目,要了解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保本不可能高收益。

2.了解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树立投资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风险意识,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具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

3.正确评估自身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切勿盲目追求高收益却忽视了高风险,跟风投资自己风险承受能力之外的金融产品。

以案说险:非法集资案例

更新时间: 2023-09-22 点击量:

【典型案例】

X公司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在线下渠道,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采用发宣传单、办活动、发广告等方式宣传,客户通过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匹配X公司虚构的信贷客户借款需求进行投资,投资款被转移用于公司还本付息、生产经营等活动。在线上渠道,假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之名,归集不特定公众资金设立资金池,控制、支配资金。其操作手段有三:第一步是成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第二步是以保本高收益诱导公众出资。第三步是违法归集、控制、支配、使用资金。

【案例分析】

1.X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设立资金池,扰乱金融秩序,破坏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X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线下采用发放宣传单/举办活动/发布广告等方式,在线上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名义向社会公开宣传集资。

3.X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利用多种宣传手段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广泛集资,涉及面广,给社会公众造成侵害较大。

4.X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违背金融投资规律,进行虚假宣传,利诱客户投入资金。

【风险提示】

1.社会公众应当树立科学理性金融投资消费观念,切勿只顾追求高收益就稀里糊涂投资了业务不懂、风险不明的项目,要了解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保本不可能高收益。

2.了解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树立投资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风险意识,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具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

3.正确评估自身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切勿盲目追求高收益却忽视了高风险,跟风投资自己风险承受能力之外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