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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6 点击量: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14时,在公司1号会议室通过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位,所代表的股份数为139亿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00%,其中有效表决权为125.239亿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90.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所持股份被质押失去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8项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和谐健康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1.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赵建新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2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刘鑫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3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刘淳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4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陈有安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5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王建宁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6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汪昌云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7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瞿强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8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吴水龙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9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崔惠玉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和谐健康2024年度独立董事尽职评价报告》

  2.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陈有安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2.2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王建宁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2.3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汪昌云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2.4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瞿强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2.5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吴水龙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2.6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崔惠玉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和谐健康2024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3.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刘志涛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3.2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胡左浩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3.3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张妍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4.和谐健康2024年度关联交易报告,审议通过。

  5.关于《和谐健康2025-2027年战略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规划实施情况回溯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资产配置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公司2025-2027年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及投资指引》的议案,审议通过。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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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5-16 点击量: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14时,在公司1号会议室通过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位,所代表的股份数为139亿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00%,其中有效表决权为125.239亿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90.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所持股份被质押失去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8项议题,具体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和谐健康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1.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赵建新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2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刘鑫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3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刘淳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4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陈有安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5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王建宁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6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汪昌云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7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瞿强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8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吴水龙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1.9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崔惠玉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和谐健康2024年度独立董事尽职评价报告》

  2.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陈有安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2.2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王建宁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2.3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汪昌云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2.4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瞿强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2.5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吴水龙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2.6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崔惠玉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和谐健康2024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3.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刘志涛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3.2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胡左浩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3.3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张妍履职评价之法律意见书,审议通过。

  4.和谐健康2024年度关联交易报告,审议通过。

  5.关于《和谐健康2025-2027年战略发展规划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规划实施情况回溯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资产配置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公司2025-2027年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及投资指引》的议案,审议通过。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