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

和谐健康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事项)2026年2号

发布时间: 2026-04-15 点击量:

  2026年3月30日,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分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金罚决字〔2026〕10号)。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现予披露。

  深圳分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深圳监管局对深圳分公司处5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深圳监管局对曾罡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倪洪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目前,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正常,以上处罚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和谐健康临时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事项)2026年2号

更新时间: 2026-04-15 点击量:

  2026年3月30日,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分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金罚决字〔2026〕10号)。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现予披露。

  深圳分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深圳监管局对深圳分公司处5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深圳监管局对曾罡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倪洪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目前,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正常,以上处罚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