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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保单及时续期,保护理赔权益

发布时间: 2024-03-11 点击量:

【案情简介】张女士2022年2月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护理险,缴费期3年。张女士于2023年12月因意外进入长期护理状态,2024年2月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告知该保单已合同效力中止,无法进行理赔。

经保险公司核实,张女士购买的保单于2023年2月起未缴纳保费,目前保单合同效力中止,保险公司服务人员多次致电、拜访,为其讲解该合同的保险责任、告知保单合同效力中止后存在的风险情况,但张女士在保单宽限期60天前仍未缴纳保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因张女士于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出险,保险公司无法给予理赔。

【分析提示】本案被保险人张女士在得知保单合同效力中止后存在的风险情况下,宽限期60天前未及时缴纳保费,被保险人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出险,导致无法理赔。合同条款中规定,分期交纳保险费时,投保人交纳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 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以案说险:保单及时续期,保护理赔权益

更新时间: 2024-03-11 点击量:

【案情简介】张女士2022年2月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护理险,缴费期3年。张女士于2023年12月因意外进入长期护理状态,2024年2月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告知该保单已合同效力中止,无法进行理赔。

经保险公司核实,张女士购买的保单于2023年2月起未缴纳保费,目前保单合同效力中止,保险公司服务人员多次致电、拜访,为其讲解该合同的保险责任、告知保单合同效力中止后存在的风险情况,但张女士在保单宽限期60天前仍未缴纳保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因张女士于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出险,保险公司无法给予理赔。

【分析提示】本案被保险人张女士在得知保单合同效力中止后存在的风险情况下,宽限期60天前未及时缴纳保费,被保险人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出险,导致无法理赔。合同条款中规定,分期交纳保险费时,投保人交纳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 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