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和谐动态 > 金融知识教育专区 > 以案说险

以案说险:警惕网络保险营销套路,远离金融黑灰产陷阱

发布时间: 2026-03-12 点击量:

【案情简介】

市民王先生偶然刷到短视频广告,宣称“首月1元、百万保障、带病也能保”,便点击链接填写了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随后,自称“保险顾问”的人主动添加其微信,不断推荐高保费理财型保险,夸大收益、隐瞒免责条款,诱导王先生线上完成投保。

投保不久后,王先生发现保障与宣传严重不符,想要退保却面临高额损失。此时,他又在微信群看到“专业代理全额退保”的信息,对方承诺“不成功不收费”,要求王先生提供保单、身份证、银行卡、短信验证码等全部隐私资料,并收取近千元“服务费”,还教唆他伪造病历、虚构事实、恶意投诉保险公司。

没过多久,王先生不仅退保未成,个人信息遭泄露,还收到多条骚扰短信与陌生来电,原本的保险保障被擅自操作失效,自身还因配合虚假投诉涉嫌违规,陷入“投保被坑、退保再被骗”的连环陷阱。 
【案例分析】

(一)案情分析

1.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以“首月1元”“零元投保”“高收益零风险”等噱头吸引眼球,刻意隐瞒等待期、免责条款、退保损失等关键信息,属于典型误导销售。

2.无资质非法展业

非持牌机构、个人通过网络非法开展保险推销、代理退保、金融维权等业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3. 黑灰产侵害权益

非法收集、滥用公民个人信息,收取高额代理费用,教唆消费者伪造材料、虚假投诉,甚至擅自操作消费者保单,严重侵害消费者财产权、信息安全权。

4. 连环陷阱风险叠加

消费者从“被误导投保”到“找代理退保”,往往面临失去保障、钱财受损、信息泄露、涉嫌违法多重风险。

(二)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

【风险提示】

1. 认清宣传套路

警惕“首月1元”“零元投保”“高收益保本”“带病必保”“百分百全额退保”等夸大承诺,天上不会掉“保险馅饼”。

2. 认准正规渠道

投保、保全、退保、理赔,一律通过保险公司官方APP、客服热线、线下网点办理,不点击陌生链接、不私加个人微信、不信陌生“顾问”。

3. 严守信息安全

不随意泄露身份证、银行卡、保单号、短信验证码,不给黑灰产倒卖、滥用信息的可乘之机。

4. 拒绝非法代理

不参与、不配合“代理退保”“恶意投诉”“伪造材料”“虚假骗赔”,否则不仅会失去保障,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5. 依法理性维权

遇到保险纠纷,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78金融消费投诉热线,通过正规途径理性维权。
 

 

和谐健康北京分公司

打印此文 收藏本文

以案说险:警惕网络保险营销套路,远离金融黑灰产陷阱

更新时间: 2026-03-12 点击量:

【案情简介】

市民王先生偶然刷到短视频广告,宣称“首月1元、百万保障、带病也能保”,便点击链接填写了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随后,自称“保险顾问”的人主动添加其微信,不断推荐高保费理财型保险,夸大收益、隐瞒免责条款,诱导王先生线上完成投保。

投保不久后,王先生发现保障与宣传严重不符,想要退保却面临高额损失。此时,他又在微信群看到“专业代理全额退保”的信息,对方承诺“不成功不收费”,要求王先生提供保单、身份证、银行卡、短信验证码等全部隐私资料,并收取近千元“服务费”,还教唆他伪造病历、虚构事实、恶意投诉保险公司。

没过多久,王先生不仅退保未成,个人信息遭泄露,还收到多条骚扰短信与陌生来电,原本的保险保障被擅自操作失效,自身还因配合虚假投诉涉嫌违规,陷入“投保被坑、退保再被骗”的连环陷阱。 
【案例分析】

(一)案情分析

1.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以“首月1元”“零元投保”“高收益零风险”等噱头吸引眼球,刻意隐瞒等待期、免责条款、退保损失等关键信息,属于典型误导销售。

2.无资质非法展业

非持牌机构、个人通过网络非法开展保险推销、代理退保、金融维权等业务,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3. 黑灰产侵害权益

非法收集、滥用公民个人信息,收取高额代理费用,教唆消费者伪造材料、虚假投诉,甚至擅自操作消费者保单,严重侵害消费者财产权、信息安全权。

4. 连环陷阱风险叠加

消费者从“被误导投保”到“找代理退保”,往往面临失去保障、钱财受损、信息泄露、涉嫌违法多重风险。

(二)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

【风险提示】

1. 认清宣传套路

警惕“首月1元”“零元投保”“高收益保本”“带病必保”“百分百全额退保”等夸大承诺,天上不会掉“保险馅饼”。

2. 认准正规渠道

投保、保全、退保、理赔,一律通过保险公司官方APP、客服热线、线下网点办理,不点击陌生链接、不私加个人微信、不信陌生“顾问”。

3. 严守信息安全

不随意泄露身份证、银行卡、保单号、短信验证码,不给黑灰产倒卖、滥用信息的可乘之机。

4. 拒绝非法代理

不参与、不配合“代理退保”“恶意投诉”“伪造材料”“虚假骗赔”,否则不仅会失去保障,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5. 依法理性维权

遇到保险纠纷,先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78金融消费投诉热线,通过正规途径理性维权。
 

 

和谐健康北京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