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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轻信代理退保陷阱

发布时间: 2026-03-12 点击量: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市民李先生为家人购置了两份终身寿险,2024年因家庭资金周转问题,李先生想退保却得知仅能返还少量现金价值。偶然间,他在社交平台刷到“专业代理退保,不成功不收费,全额回款有保障”的广告,便主动联系了该所谓的“退保维权中心”。
对方让李先生签署了委托协议,还要求其提供银行卡、保单、家庭住址等全套个人信息,甚至教唆李先生伪造“销售人员虚假宣传”的聊天记录和录音,向银保监部门及保险公司进行虚假投诉。在对方的操作下,保险公司最终迫于投诉压力为李先生办理了全额退保,而该团伙随即以“服务费”名义扣除了李先生退保金额的40%。
后续保险公司在核查中发现投诉材料系伪造,随即报警。警方调查后发现,该“退保维权中心”未取得任何合法经营资质,通过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大肆发布虚假广告,累计诱导超300名投保人伪造证据进行虚假投诉,非法获利超200万元,还非法存储、倒卖投保人个人信息上万条。李先生因参与伪造证据、虚假投诉,也被警方依法约谈并接受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此类非法代理退保团伙,常以“全额退保”“维权专家”为噱头,通过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广撒网,抓住投保人想减少损失的心理,先以“不成功不收费”降低投保人戒心,再教唆其伪造证据、进行虚假投诉,以此向保险公司施压获取超额退保费用,随后高额扣除“服务费”,这是其典型的作案手段。
投保人轻信该类团伙,不仅会面临经济损失,被扣除高额服务费,还会失去保险保障,若期间发生疾病、意外等风险,将无法获得理赔;更严重的是,按照团伙要求伪造证据、进行虚假投诉,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向团伙提供全套个人信息,还会面临信息泄露、被倒卖的风险,后续易遭遇电信诈骗等次生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例中,该非法代理退保团伙伪造证据教唆他人虚假投诉、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且获利数额巨大,已涉嫌伪造证据罪、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而投保人李先生因配合伪造证据、进行虚假投诉,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风险提示】
投保人若对保单存在疑问、想要退保或维权,应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线下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或通过银保监会12378热线、保险行业协会、正规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切勿轻信网络上的“全额退保”虚假宣传,不向陌生机构或个人泄露身份证、保单、银行卡等重要个人信息,更不要参与伪造证据、虚假投诉等行为。合法的维权诉求必然能通过正规途径得到解决,切勿因一时贪念或冲动,落入非法代理退保的陷阱,最终得不偿失甚至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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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轻信代理退保陷阱

更新时间: 2026-03-12 点击量: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市民李先生为家人购置了两份终身寿险,2024年因家庭资金周转问题,李先生想退保却得知仅能返还少量现金价值。偶然间,他在社交平台刷到“专业代理退保,不成功不收费,全额回款有保障”的广告,便主动联系了该所谓的“退保维权中心”。
对方让李先生签署了委托协议,还要求其提供银行卡、保单、家庭住址等全套个人信息,甚至教唆李先生伪造“销售人员虚假宣传”的聊天记录和录音,向银保监部门及保险公司进行虚假投诉。在对方的操作下,保险公司最终迫于投诉压力为李先生办理了全额退保,而该团伙随即以“服务费”名义扣除了李先生退保金额的40%。
后续保险公司在核查中发现投诉材料系伪造,随即报警。警方调查后发现,该“退保维权中心”未取得任何合法经营资质,通过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大肆发布虚假广告,累计诱导超300名投保人伪造证据进行虚假投诉,非法获利超200万元,还非法存储、倒卖投保人个人信息上万条。李先生因参与伪造证据、虚假投诉,也被警方依法约谈并接受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此类非法代理退保团伙,常以“全额退保”“维权专家”为噱头,通过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广撒网,抓住投保人想减少损失的心理,先以“不成功不收费”降低投保人戒心,再教唆其伪造证据、进行虚假投诉,以此向保险公司施压获取超额退保费用,随后高额扣除“服务费”,这是其典型的作案手段。
投保人轻信该类团伙,不仅会面临经济损失,被扣除高额服务费,还会失去保险保障,若期间发生疾病、意外等风险,将无法获得理赔;更严重的是,按照团伙要求伪造证据、进行虚假投诉,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向团伙提供全套个人信息,还会面临信息泄露、被倒卖的风险,后续易遭遇电信诈骗等次生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例中,该非法代理退保团伙伪造证据教唆他人虚假投诉、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且获利数额巨大,已涉嫌伪造证据罪、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而投保人李先生因配合伪造证据、进行虚假投诉,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风险提示】
投保人若对保单存在疑问、想要退保或维权,应通过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线下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或通过银保监会12378热线、保险行业协会、正规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切勿轻信网络上的“全额退保”虚假宣传,不向陌生机构或个人泄露身份证、保单、银行卡等重要个人信息,更不要参与伪造证据、虚假投诉等行为。合法的维权诉求必然能通过正规途径得到解决,切勿因一时贪念或冲动,落入非法代理退保的陷阱,最终得不偿失甚至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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