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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投保,骗取高额赔付

发布时间: 2026-03-13 点击量:

异常投保

赵先生在一个月内,先后向4家保险公司投保高额百万医疗险,单份保单年度保额均超400万,投保时面对健康告知中问及的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病史,全部刻意隐瞒勾选“无异常”,投保频次密集、保额远超个人日常就医保障需求,且刻意挑选无人工核保、仅线上简易告知的产品,属于典型的异常投保行为,触发了保险公司的风控预警机制。。、

虚构事故

度过等待期后,赵先生立马向其中两家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声称自己突发肾病综合征住院治疗,产生了高额的住院费、检查费和特效药费用,还一并提交了伪造的住院诊断证明、费用明细、医疗收费发票等材料,索要医疗理赔款共计12万元,初步审核时,保险公司发现其住院时长、用药剂量与常规肾病治疗标准不符,存在明显疑点。

保险调查

保险公司随即启动专项调查,安排调查人员前往赵先生提交的就诊医院核实,调取医院医保结算记录、住院存档病历,发现医院并无赵先生的真实住院诊疗记录,提交的所有医疗材料均系伪造;随后核查赵先生既往医保就医记录和体检报告,查实其投保前已确诊高血压、糖尿病多年,且已引发早期肾损伤,属于明确的带病投保。

事故真相

经全面调查取证,赵先生的保险欺诈行为彻底败露。赵先生明知自身患有多项不符合医疗险承保要求的慢性病,且已出现并发症前兆,为了套取保险金,刻意隐瞒全部既往病史,短期内密集投保高额医疗险,等待期一过便伪造住院诊疗材料,虚构肾病住院治疗的保险事故,妄图骗取高额医疗理赔款。

最终结果

保险公司掌握了赵先生带病投保和虚构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充分证据后,立即拒绝了他的理赔申请,并解除了与他签订的保险合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赵先生的行为已构成保险欺诈,保险公司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最终,赵先生因保险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他不仅未能获得保险金,还面临了法律的严惩,同时他的个人信用记录也受到了严重影响。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法律红线不可碰,侥幸心理要不得。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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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投保,骗取高额赔付

更新时间: 2026-03-13 点击量:

异常投保

赵先生在一个月内,先后向4家保险公司投保高额百万医疗险,单份保单年度保额均超400万,投保时面对健康告知中问及的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病史,全部刻意隐瞒勾选“无异常”,投保频次密集、保额远超个人日常就医保障需求,且刻意挑选无人工核保、仅线上简易告知的产品,属于典型的异常投保行为,触发了保险公司的风控预警机制。。、

虚构事故

度过等待期后,赵先生立马向其中两家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声称自己突发肾病综合征住院治疗,产生了高额的住院费、检查费和特效药费用,还一并提交了伪造的住院诊断证明、费用明细、医疗收费发票等材料,索要医疗理赔款共计12万元,初步审核时,保险公司发现其住院时长、用药剂量与常规肾病治疗标准不符,存在明显疑点。

保险调查

保险公司随即启动专项调查,安排调查人员前往赵先生提交的就诊医院核实,调取医院医保结算记录、住院存档病历,发现医院并无赵先生的真实住院诊疗记录,提交的所有医疗材料均系伪造;随后核查赵先生既往医保就医记录和体检报告,查实其投保前已确诊高血压、糖尿病多年,且已引发早期肾损伤,属于明确的带病投保。

事故真相

经全面调查取证,赵先生的保险欺诈行为彻底败露。赵先生明知自身患有多项不符合医疗险承保要求的慢性病,且已出现并发症前兆,为了套取保险金,刻意隐瞒全部既往病史,短期内密集投保高额医疗险,等待期一过便伪造住院诊疗材料,虚构肾病住院治疗的保险事故,妄图骗取高额医疗理赔款。

最终结果

保险公司掌握了赵先生带病投保和虚构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充分证据后,立即拒绝了他的理赔申请,并解除了与他签订的保险合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赵先生的行为已构成保险欺诈,保险公司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最终,赵先生因保险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他不仅未能获得保险金,还面临了法律的严惩,同时他的个人信用记录也受到了严重影响。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法律红线不可碰,侥幸心理要不得。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