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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非法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 2025-05-20 点击量:

近年来,部分销售从业人员为谋取私利,违规向消费者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如私募基金、P2P理财、虚拟货币、地方交易场所挂牌资产等),导致投资者资金损失、法律纠纷频发。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主要风险及违规行为

1.“飞单”销售

从业人员未经所属机构批准,私自销售未与机构合作的第三方产品,甚至销售虚构、非法集资类产品。

风险:产品真实性存疑,可能面临资金被挪用或卷款跑路风险。

2.误导性宣传

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背书,谎称非保险产品“与保险捆绑销售”“保本保息”或“由保险公司兜底”,诱导消费者购买。

3.混淆产品性质

利用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信任,将高风险非保险产品包装为“理财型保险”“附加增值服务”等,隐瞒真实风险。

4.利益输送与返佣

通过“返佣”“返现”“赠送礼品”等不正当手段吸引投资者,掩盖产品真实风险。

二、消费者风险防范指南

1. 核实销售资质

要求销售人员出示从业资格证明,并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验证其身份及授权范围。

2.警惕“保本高收益”话术

对宣称“无风险”“收益远超市场水平”的产品保持警惕,谨记“收益与风险成正比”。

3.确认产品合法性

通过正规渠道(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金融产品查询平台)查询产品备案。

 4. 拒绝私下交易

所有资金应通过金融机构对公账户划转,拒绝向个人账户转账或现金交易,并索要加盖公章的合同及发票。

5. 留存证据维权

保存宣传资料、合同、转账记录、沟通录音等证据,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向金融机构投诉或向监管部门举报。

三、消费者若发现疑似违规销售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热线:12378

2、非法集资举报平台:12337

3、反诈平台:96110

 特别提示:公司从业人员不会以任何形式参与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消费者购买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确认产品属性。

 

 

关于防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非法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

更新时间: 2025-05-20 点击量:

近年来,部分销售从业人员为谋取私利,违规向消费者推介、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如私募基金、P2P理财、虚拟货币、地方交易场所挂牌资产等),导致投资者资金损失、法律纠纷频发。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主要风险及违规行为

1.“飞单”销售

从业人员未经所属机构批准,私自销售未与机构合作的第三方产品,甚至销售虚构、非法集资类产品。

风险:产品真实性存疑,可能面临资金被挪用或卷款跑路风险。

2.误导性宣传

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背书,谎称非保险产品“与保险捆绑销售”“保本保息”或“由保险公司兜底”,诱导消费者购买。

3.混淆产品性质

利用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信任,将高风险非保险产品包装为“理财型保险”“附加增值服务”等,隐瞒真实风险。

4.利益输送与返佣

通过“返佣”“返现”“赠送礼品”等不正当手段吸引投资者,掩盖产品真实风险。

二、消费者风险防范指南

1. 核实销售资质

要求销售人员出示从业资格证明,并通过金融机构官方渠道验证其身份及授权范围。

2.警惕“保本高收益”话术

对宣称“无风险”“收益远超市场水平”的产品保持警惕,谨记“收益与风险成正比”。

3.确认产品合法性

通过正规渠道(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金融产品查询平台)查询产品备案。

 4. 拒绝私下交易

所有资金应通过金融机构对公账户划转,拒绝向个人账户转账或现金交易,并索要加盖公章的合同及发票。

5. 留存证据维权

保存宣传资料、合同、转账记录、沟通录音等证据,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向金融机构投诉或向监管部门举报。

三、消费者若发现疑似违规销售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热线:12378

2、非法集资举报平台:12337

3、反诈平台:96110

 特别提示:公司从业人员不会以任何形式参与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消费者购买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确认产品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