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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中的是收益,ta盯上的是本金

发布时间: 2023-09-26 点击量:

刘某是某珠宝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先后在多地成立分公司,组织杨某、李某等人,以开展玉器戴养业务为名,以高额回报“劳务费”为诱饵,以聘请部分人缘好有一定宣传号召能力的客户为“理财顾问”进行宣传等手段,并通过虚构翡翠戴养养生增值、公司资金雄厚、投资有保障无风险等假象,鼓动社会不特定人员,特别是中老年人积极缴纳资金。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以“高劳务费回报”为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多达6000多万元;涉及受害人数千人。由于受骗参与非法集资的以四十至六十岁年龄段中老年人居多,许多人毕生的积蓄一夜化为乌有,生活陷入困顿,引发受害群众集体上访,对当地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

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辨别非法集资的类型及方式,其中最常见的方式有:

1.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2. 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3. 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4. 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5. 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6. 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这就要求金融消费者加强自身的辨别能力:

1. 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2. 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3. 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 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公安机关以更简洁明了的语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警惕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

1.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 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你看中的是收益,ta盯上的是本金

更新时间: 2023-09-26 点击量:

刘某是某珠宝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先后在多地成立分公司,组织杨某、李某等人,以开展玉器戴养业务为名,以高额回报“劳务费”为诱饵,以聘请部分人缘好有一定宣传号召能力的客户为“理财顾问”进行宣传等手段,并通过虚构翡翠戴养养生增值、公司资金雄厚、投资有保障无风险等假象,鼓动社会不特定人员,特别是中老年人积极缴纳资金。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以“高劳务费回报”为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多达6000多万元;涉及受害人数千人。由于受骗参与非法集资的以四十至六十岁年龄段中老年人居多,许多人毕生的积蓄一夜化为乌有,生活陷入困顿,引发受害群众集体上访,对当地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

在日常生活中要学会辨别非法集资的类型及方式,其中最常见的方式有:

1.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2. 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3. 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4. 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5. 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6. 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这就要求金融消费者加强自身的辨别能力:

1. 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2. 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3. 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4. 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公安机关以更简洁明了的语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警惕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

1.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 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